女儿女婿闹离婚 岳母提前立遗嘱!

4月29日,广东广州65岁的黄女士因女儿与女婿关系紧张闹离婚,提前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指定女儿单独继承其名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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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的女儿与现在的丈夫住的房子是婚前由她父母出五成首付买下的,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目前已还清。 而黄女士名下还有其他房产和现金财产,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财产纠纷,所以计划订立遗嘱。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主任范仲权表示,黄女士还担心万一在女儿离婚前,自己和先生突然发生意外,根据法律的法定继承,这个财产就会变成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希望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去帮女儿保护她的(继承)财产。根据《民法典》条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公民也可通过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子女单独继承,排除配偶共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