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申请产检遭拒被以旷工开除 法院判了!

2022年5月至9月,谭某在广州市某食品公司任职期间多次申请产检遭拒,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法院认为,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谭某处于孕期,其因产检向某食品公司提出了请假申请,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怀孕女职工予以适当的照顾及提供便利。但公司多次对谭某正当的产检申请未予批准,将产检时间认定为旷工并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依据不足。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和对应的“三期”损失。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