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根据美国白宫5月12日发布的《修改对等关税税率以反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谈情况的行政令》,美方已于美东时间5月14日凌晨00:01撤销根据2025年4月8日第14259号行政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号行政令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共计91%的关税,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34%的对等关税措施,其中24%的关税暂停加征90天,保留剩余10%的关税。
同时,美方还下调或撤销对中国小额包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小额包裹)加征的关税,将国际邮件从价税率由120%下调至54%,撤销原定于2025年6月1日起将从量税由每件100美元调增为200美元的措施。
鉴于美方根据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共识撤销、暂停或调整有关对华加征关税,中方相应调整有关关税和非关税对美反制措施。
我国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已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二、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本次中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期待,有利于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全球经济。